知识产权局: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其中提到:
各省明确纳入精准管理名单的条件、程序和退出机制,严格核实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研发情况和创新能力,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后公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近期,陆续有重庆、广西、山东、河北、安徽等地发布组织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维护专利申请秩序,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要求,决定建立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列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及本市户籍个人;
(二)自愿申请并承诺遵守规范专利申请的相关规定;
(三)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
(四)无严重失信行为,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已全部主动撤回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于2022年6月20日前向所属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重庆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申报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进行严格核实后,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附件2);
(三)市知识产权局对各区县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后,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
(四)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情况,确定、调整重庆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
三、激励机制
对列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实施以下激励措施:
(一)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二)对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的,提供快速审查通道;
(三)在项目支持、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退出机制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移出精准管理名单:
(一)申报信息与事实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二)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
(三)发生其他非正常专利申请相关行为。
五、管理机制
(一)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人申报信息,重点推荐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四五”时期重庆制造业主要发展方向的产业领域,重点推荐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以及荣获中国专利奖的有关单位。
(二)要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加强对列入精准管理名单申请人的指导帮扶,进一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三)列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被移出名单的,三年内不得申报精准管理名单。
附件:
1. 重庆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申报表
2. 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市场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
桂市监函〔2022〕1356号
各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要求,为维护专利申请市场秩序,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现决定在全区开展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专利申请精准管理
市场主体自愿申报,经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初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复审,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后,确定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对纳入名单的市场主体,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二)对确属企业专利战略布局需要而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视情形提供申诉便利化服务;
(三)在专利优先审查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
二、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自愿申报:
(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研发、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及户籍在本自治区的自然人;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设施、条件和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实施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
(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自治区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重点鼓励的产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荣获中国专利奖、广西专利奖的有关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或者是获得厅级以上政府机关单位在科研创新方面表彰的先进个人
(四)拥有中国有效发明专利3件以上或PCT(欧洲、美国、日本)有效发明专利1件以上;
(五)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已全部申诉成功,或主动撤回,且按要求整改到位;
(六)自愿承诺认真遵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一)市场主体自愿申报,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申报表》(见附件1-1、1-2),并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科研创新方面的荣誉资质证书,或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科研创新方面的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报当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审核。
(二)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动员本区域内市场主体申报,审核后将拟定推荐名单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三)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复核,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公示。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调整本自治区精准管理名单。
(五)精准管理名单原则上每年申报、审核并公示一次,具体要求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文件为准。
(六)精准管理名单中有需要进行调整的,由市市场监管局提出意见,并上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复核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
四、退出机制
(一)列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移出名单。
(二)被移出精准管理名单的市场主体,3年内不得申报精准管理名单。
五、工作要求
请各市于2022年6月30日前,以推荐函形式,将本地市场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表盖章(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gxzscqcjc@163.com,同时将纸质版及推荐单位相关申报材料复印件1套,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联系人:周灵昕,联系电话:0771-5808851,联系地址:南宁市云景路32号401室。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申报表.doc
2.各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维护专利申请秩序,建立高效精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保护,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 号)的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2年6月起建立安徽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策
纳入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创新主体享受以下政策:
(一)在专利优先审查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优先审查指标上给予倾斜。
(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专利预审备案中优先审批。
(三)在项目安排、评先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国家级项目申报方面,提供专家服务,优先推荐。
(四)在对纳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报主体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五)对确属企业专利战略布局需要而被误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或经甄别被误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视情形提供申诉特别通道。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创新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自愿申请并承诺遵守规范专利申请的相关规定。
(三)具备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发明创造能力强,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
(四)属于国家或省、市、县(区)重点发展产业、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鼓励的产业龙头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或安徽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或具有较强研发能力或生产能力,且拥有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的企业,或荣获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有关单位,或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各维权援助中心(站)承建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等。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3年无重大专利违法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若有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已全部主动撤回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或已申诉成功。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鲁市监知促函﹝2022﹞47号),提出“省局建立全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以下简称精准管理名单)遴选制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上报全省精准管理名单,对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相关条件、程序及退出机制
(一)条件。
1.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以下简称有关单位)。
2.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备,建立、实施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
3.具备相匹配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资质,创新意识较强,发明创造能力较高,高质量发展需求比较迫切。
4.系国家重点发展产业、我省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省市重点鼓励的产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荣获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有关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等。
5.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近3年无重大专利违法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6.自愿申请,承诺遵守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省局规范专利申请有关工作要求。
(二)程序。
1.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要求,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承诺书”。
2.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研发情况、创新能力进行严格核实后,向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推荐名单。
3.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向省局上报推荐名单。
4.省局复核、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
5.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情况,确定、调整本省精准管理名单。
(三)退出。
1.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移出名单,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置。
2.工作中需要调整、补充名录的,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要求,提出调整、补充意见,逐级上报省局。省局复核、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
河北省
关于申报市场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为维护专利申请市场秩序,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要求,决定实施市场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在全省开展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专利申请精准管理
市场主体自愿申报,经市局、省局审核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确定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对纳入名单的市场主体,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一)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二)对确属企业专利战略布局需要而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省局视情形提供申诉便利化服务。
二、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申报:
(一)在河北省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户籍在本省的个人;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设施、条件和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三)自愿承诺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相关规定;
(四)拥有PCT(欧洲、美国、日本)有效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中国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
(五)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已全部主动撤回,且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申报程序
(一)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动员本区域内市场主体申报,按申报条件审核后拟定本地市场主体精准管理推荐名单。
(二)市场主体自愿申报,按照要求填写《河北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申报表》,并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备查。
(三)省局根据各地上报的推荐名单及申报表进行核实,审核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公示。
(四)精准管理名单原则上不限额,每年申报、审核并公示一次,具体要求以省局印发通知文件为准。
四、退出机制
(一)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本地纳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市场主体。
(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移出精准管理名单:
1.经申诉后仍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
2.申报信息与事实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3.发生其他非正常专利申请相关行为。
(三)被移出精准管理名单的市场主体,三年内不得申报精准管理名单。
▌文源:综合各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编辑:知识产权进行时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文章目录
知识产权进行时
传播热点资讯 分享行业干货
发布招聘|技术需求|交流合作